
2005年曾寫過一篇「我的前半生。。。。食煙的故事」,上星期發生了一件好恐怖的事情,。。。。今再續以一篇「我的前半生。。。。飲酒的故事」告別這兩樣「尤物」。

小時候,很記得,五、六歲爸爸媽媽就讓我飲「仙地」(一種有少量酒精的汽水)。然後,九歲開始便嘗了第一口拔蘭地;十四歲左右第一次喝醉;十五歲開始去 Bar;十九歲到廿出頭喺中環同灣仔飲到有酒聖之稱;二十五歲到二十八歲曾過著接近酗酒的生活;三十歲開始走下坡路,不復當年勇;現在嘛。。。。要完全收皮咯。
九歲那次喝了平生第一口烈酒後,覺得好難喝!不過,卻一點抗拒都沒有。往後更偷爸爸的拔蘭地呀,威士忌呀,啤酒喝。註定與酒有緣吧。

十四歲左右的人生第一醉,第二天宿醉之後我曾誓神劈願以後不再喝,誰不知那天晚上又偷喝了。不過是偷喝媽媽用來燒菜的紹慶酒。
十五歲那年,從當時香港電台的五菱鏡節目看到蘭桂坊的介紹,一看便瘋狂迷戀,嚮往上了 (我也不知道為甚麼那時會認為歐洲小鎮街巷就是如此
。好奇怪。)。於是,便問父親它到底在哪裡,怎樣去。知道後,有空就去逛一逛,A~ 只係逛一逛。那時候,年紀還少,害怕嘛。我怎知多少錢一杯酒 ?!曾瘋狂到特意從家乘車到那裡其中一間在多年前已拆掉的 Mad Dog 酒吧,打開門看一看,然後便心滿意足的回家。後來,有一年的一天,我帶了一千多元的利是錢去 Mad Dog,心裡想:「最多咪$200一杯!」到真的去到,坐下,$28一杯~ 。。。。那間 Mad Dog 酒吧,之後還成了我的最愛,並留下不少黃金般的回憶。
做酒聖的的那段日子,真的,千杯不醉。喝完無數杯啤酒後喝 Long Island,再喝巔巔特別版 Long Island 走冰走汽水之後又再喝威士忌,如此夜夜笙歌後還可以在早上7:00 AM 起床上班。勁~
係真勁!酗酒的那幾年,喝出個禍來,但另一方面我竟還可幹了這人生裡其中幾件叫做有意義的事情。哈哈,人生真有趣。

過去喇~
飲酒的人,都試過,在宿醉之後,都曾發誓不再沾唇半滴,然後,到晚上,或過了幾天的某一個晚上,又一杯在手。但現在,我肯定,我跟酒的緣份真的已沒有了。
煙、酒,縱有千般不捨,還要一別!Bye Bye~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