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08, 2006


在那裡做了不到一年,大概只有半年左右時間。星期一當天,是他在那裡的 last day 了。

記憶中,綜合他與以前做這個位的前幾個,撇開主觀因素關係,以他最 fit。但可惜,在這個社會,正所謂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識做人六先讀書~ 能幹?Sharp?有用!但若事事只講骨氣,樣樣也只憑實力,那任憑一個人厲害到那裡,識飛,那上位上極也都只得個限度。

除非閣下的運氣好得好恐怖或條命生得好,咬著金匙出世,否則,還有一樣,那就是或多或少要識得同老闆攪關係甚至要懂得拍馬屁。

他與其上頭、一眾下屬及客人的關係都很要好,但可悲地,他不賣老闆的賬「不識做」地不肯舔老闆的腳擦庸君的鞋,結果,那老闆用了一個原因,一句很好用又好好笑的字眼去逼他意興闌珊,就係「達不到他的指標」。哈哈哈哈,X!真係好笑吖!「達不到他的指標」嗎,對呀,他當然達不到指標了,那他媽的獻媚擦鞋指標嘛。

同場另一個平庸又常不肯承擔責任的,因一直舔上有功,不久前調去樓上的另一間當 Manager 了。據聞,那位仁兄在那間因常利用自己職權去損人利己,而被其下屬鄙視。但,又怎樣,老闆 liky 他嘛。

米高郭,他用如此低水準卑劣的理由去把您辭掉,但又如何?又如何?Heee heeeee,我知道,即使不是這樣子,您遲早亦會自己辭職,因為,那裡根本留您不住。而且,醒目而有骨氣的您,亦明白到,每一個人,都有個價嘛。要您做以上的動作,價錢上值得忍氣吞聲,前途上值得奉承上面您才會。對吧?畢竟,一個人的價值與尊嚴,不可那麼輕易,隨便便放下賣出。

期待不久便會在您的新場與您再聚。

祝安。

3 comments:

Ruth Tam said...

Everyone has his/her way of survival.

Water said...

人的尊嚴與良心是十分可貴,
現今社會裡已買小見小呢!

梁巔巔 said...

冇錯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