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常聽說:「被愛比去愛來得幸福!」
我覺得並不是如此。首先說被愛吧。被愛者,也得看看去愛他/她的那位是否對板像樣。不要說那位是否樣貌奇特 (醜),是否庸俗不堪,仰或怪動作特多了,若然您對他/她是完全不過電,毫無感覺可言,而對方卻一直苦苦痴纏,又或者對方只讓您知道他/她在愛您,那對被愛的一方來講,一樣是件煩事、苦惱的事。
而去愛人者,如果去愛一個根本不愛自己的人,那固然痛苦。但就算係去愛一個不懂付出和珍惜的人,那一樣辛苦。
另一層面再去看,懂得適當去愛人的人,才算活過。不懂得、不敢去付出愛的人,才可笑;他們的人生才有著可憾的缺憾。至於被愛的人,若對去愛你/妳的那個可愛傻痴痴也是有意的話,那就在被愛的同時也同時去愛他/她吧!也讓對方享受被愛。這,是福份啊!
最後,關於避愛嘛,其實,愛不必避。對著枯燥乏味、滿身銅臭或只識追求物質,貪威識食無腦兼認叻,總之不喜歡但卻又對你/妳死纏爛打賴死不放的男、女追求者,只需一招,就可令他們撤退,就是~
醜化自己。譬如話,撩鼻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