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聽說:「被愛比去愛來得幸福!」
我覺得並不是如此。首先說被愛吧。被愛者,也得看看去愛他/她的那位是否對板像樣。不要說那位是否樣貌奇特 (醜),是否庸俗不堪,仰或怪動作特多了,若然您對他/她是完全不過電,毫無感覺可言,而對方卻一直苦苦痴纏,又或者對方只讓您知道他/她在愛您,那對被愛的一方來講,一樣是件煩事、苦惱的事。
而去愛人者,如果去愛一個根本不愛自己的人,那固然痛苦。但就算係去愛一個不懂付出和珍惜的人,那一樣辛苦。
另一層面再去看,懂得適當去愛人的人,才算活過。不懂得、不敢去付出愛的人,才可笑;他們的人生才有著可憾的缺憾。至於被愛的人,若對去愛你/妳的那個可愛傻痴痴也是有意的話,那就在被愛的同時也同時去愛他/她吧!也讓對方享受被愛。這,是福份啊!
最後,關於避愛嘛,其實,愛不必避。對著枯燥乏味、滿身銅臭或只識追求物質,貪威識食無腦兼認叻,總之不喜歡但卻又對你/妳死纏爛打賴死不放的男、女追求者,只需一招,就可令他們撤退,就是~
醜化自己。譬如話,撩鼻屎。
12 comments:
避愛? 而家興招兵。
哈哈
還有"放屁"!
哈哈哈~~~~
ok, 我又提議,搓腳趾:)
點解咁有興趣翻'兜'舊題目呀~
係咪~~~~~~
http://conjunct.blogspot.com/2006/04/blog-post_17.html
mingmanfred: 女太多嘛~
^~
新鮮兄 & Uncle: 仲有吐痰, 戙高隻腳食飯, un 腳...... etc, 總之就整到有咁 cheap 得咁 cheap!
Wing: 係直頭喺風巔信霜度搬過嚟! ;)
程霜大哥哥: 喂, 幾時再寫呀風巔信霜?!
當面拒絕不就行了嗎?
不擔誤一個女孩的時間﹐ 最重要的是要說清楚。 不要累人啊~
唉, 哎唷, BlingBling 呀, 就係 "飛" 唔到先要出呢 oD招嘛!
那你現在有沒有找到想愛的人呢 ???
Hi! Welcome!
...... yil! 有就好咯!
努力啦
有冇目標先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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