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18, 2012

新光續輝.神 _ 好嘢!


李居明,我一直當佢係神棍,well,不多久前都係,頂多係一個有料嘅神棍。依家都係。。。。

不過,今日,我對佢有多一樣評價~ 掂!好嘢!!!!

北角新光戲院因為佢,得以續命四年!!!!!!

李大師,識搵撈得掂但又有見識仲又有情!好嘢!

超級富豪們,羞恥嗎?!

6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向地產商屈服每月一百萬元x48,
即是坐底每天最低消費3萬3有多!

the inner space

樂遊 said...

一年1200萬,四年即係億幾。d錢都唔知由邊到來,還是條友有米到這個地步(我亦的確信佢係有米到這個地步)。
最識撈係梁振英.....又多一樣「成功爭取」啦。

Ebenezer said...

會唔會係洗黑$嘅手法咋??

一舊雲 said...

真係你唔講我都唔知個老闆係李居明
新光戲院n年前同家母去看過二次京劇

總覺得儘管續約四年
但係後生都唔中意粵劇
四年之後呢?
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
都有種明日黃花的寂寥

一舊雲 said...

巔巔
好耐唔見
你好嗎?

梁巔巔 said...

多謝各位留言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