唉,有時候,當珍惜已沒用,那倒不如,最好就是突然消失,甚或將之毀滅,這可能還有絲絲價值,一點先死後生希望。起碼,不會難看肉酸。
這道理,放諸任何關係都是。
有先兆。但這篇並不是談這個。
這道理,放諸任何關係都是。
有先兆。但這篇並不是談這個。
一晚,凱撒大帝忽故找他身邊的元老、嫡系,談論死的問題。席間,其麾下有人問凱撒,哪一種死法最好,凱撒說:「越突然,越非常突然越好!」(That which should be most sudden!)
翌日,凱撒被布魯圖斯一眾在其身上猛插二十三刀而撒手塵寰。多悲愴。多浪漫。多淒美。
是的。如凱撒這樣說,死得突然,一切富貴榮華就如星光滅絕,走得璀璨,離得痛快傳奇。
亦如友情一樣,彼此緣盡,友逝了,便應不再糾纏。因為,這樣只會更加添污點。一件本來已是可惜不快的事,又何必再徒添一份婆媽難看之情。要知道,經過多少歲月沖洗之後,回頭再顧,也不是一笑而置,笑當天的它嗎?而且,特別在感情事上 (包括愛情友情),很多時候,學會十指攤開,比硬要握緊雙拳來得有收穫。
正如上期提到佛家說:「『人與人彼此間的相遇都是緣份所致』;『彼此別離亦是緣份安排』」呢。緣份此事,緣來緣去,緣起緣滅,本無理在,卻自有定數。去了的緣,難免有無奈之感。但,只要記著,無奈也是人生,也是完整我們人生的經歷,感受,故此,也就不須過份傷感,執著。緣盡,真係甚麼都再也沒有的了!就由它他她去吧。反正,彼此於過去之樂,在這滄茫人世間曾存在過,快樂絢爛的痕跡回憶一成永成,一在永在。那個他/她,那段情誼,雖已不在,但將永遠都是您的朋友,您一生中的一段美麗回憶。每當憶起,想到如此,也自能無悔無憾,真正做到就讓一切隨風。
。。。。一劍斷絕,順道讓血花灑滿增添「奠」的淒美。
所以,重點是,友逝最好也是死得突然。只因緣起一刻,漂亮處盡是風情;緣滅一剎,山窮水複亦餘韻猶在。就將這樣美的開始,亦作為最浪漫的終結。讓此情永凝在還存戀戀繁星,一切仍是薰然醉人之時,在忽見一泓灩灩的奈何橋的河水,喝下黃婆湯之先,於穹蒼及時刻上不可磨滅的浪漫友痕哀歌。
寫在後面:
緣份,尤其是緣,我們雖然不能掌控,但亦得盡一己努力責任去在事前,即認識一個人之前,進而成為朋友之前,觀察他/她是一個怎樣的人及是否做得過的朋友。
而我們又怎樣能夠在認識一個人之時,去知道他/她是一個怎樣的人,去辯別他/她是否可信可靠?從歷史入面我們可以學到這方面的一二,正所謂以史為鏡,其中可以知人性之一二。而具體的,實實在在有傳觀人之法,清代名將大臣曾國藩之偉論~ 冰鑑,乃當中圭臬。是甚麼?下期緣之三之三,緣友之完結篇再講。
好睇喎!
ReplyDelete癲癲~
ReplyDelete感覺有點悲愴.....
如果什麼事都得瀟灑一點, 爽快一點, 就最好, 包括分手, 死亡, 離別. 最怕糾纏, 痴怨, 奄奄一息, 死唔斷氣.
ReplyDelete緣起緣滅皆有盡.
瀟酒永遠是最美最好看,不過有幾多人做到!
ReplyDelete緣聚則聚, 緣散則散, 所有人際關係皆如此, 沒得強求也無謂勉強.
ReplyDelete每個人出現在你的人生都有一個作用, 當他在你的人生裡要起的作用完成了, 他就會離開. 這是我一直深信的事.
對了, 可以連結你嗎?
mingmanfred: ^^
ReplyDeleteBungy-Zoe: Hummmm, 人生本就是如此.....
Macy: 好正! 係!
Joyce: 睇造化咯....
anmary: 冇錯! 講得好好.
"對了, 可以連結你嗎?"
快 oD!!!!!!!!! ;)
:-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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