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24, 2006


巔巔有例,除了工作上需要,避無可避之外,不與討厭的人同檯吃飯和飲酒。

人生苦短,平日要為胃口奔波勞碌,其中又不乏有牛鬼蛇神者如蒼蠅般在左右周圍 wee o宏 o宏~ wee o宏 o宏~ 剩下來的安樂可 enjoy 的時間已甚少,故此,嘩,吃飯飲酒這樣重要,那麼快樂的事只能留給自己和自己喜歡的人。

同自己喜歡的人吃飯飲酒,無論味覺、視覺、聽覺、嗅覺及觸覺,都完全被徹底享受於相聚的美妙互動之中。

6 comments:

  1. 與老細及無謂人一起的飯局最難頂,幸好年終無幾。你那張孤舟(雅俗共賞到深入淺出)的照片是你的masterpiece or photo library的,如後者,可否forward web address給我.th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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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I prefer to eat bad food than to eat with bad ones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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